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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安排

来源:华中科技大学考研网  作者:华中科技大学考研网   阅读:1141[字体: ]
内容提要:        招生计划:学术学位11名,其中:社会学类(社会学、人类学、人口学、社会工作)专业7名;社会保障专业4名。专业学位社会工作专业43名。结合本系考生的成绩和录取名额,确定本次硕士研究生复试的人数比例为116.6%。
        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笔试考核、专业面试综合考核、能绩考核(能绩加分)
        复试成绩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占20%;专业笔试成绩占4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占40%。
        入学考试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5*60% + 复试成绩(不含能绩成绩)*40% + 能绩成绩
        经审查发现不符合复试资格者;复试中有舞弊或弄虚作假行为者;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有明显缺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历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即低于60分);依考生和导师的双向选择未达成一致,考生不同意变更导师者;复试成绩不及格者均不予录取。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
1.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职 责:具体领导、组织本系的复试、录取工作。
2.成立招生监察小组
    职 责:负责监督本系招生录取的工作;受理并查实处理各种申诉和投诉。

二、复试工作的基本原则
1. 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2. 公正、公平、公开,规则明确、有章可循。
3. 按照初始成绩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实行差额复试。

三、招生计划和复试资格
1. 招生计划(不含推免生)
    (1)学术学位11名,其中:社会学类(社会学、人类学、人口学、社会工作)专业7名;社会保障专业4名。
    (2)专业学位社会工作专业43名。
2. 参加复试考生比例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自划线及复试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系考生的成绩和录取名额,确定本次硕士研究生复试的人数比例为116.6%。
3. 专业调剂原则
    在专业学位考生拟录取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时,参加复试后未被拟录取的学术学位考生,可申请调剂到专业学位参加复试和录取。在本系学术学位两个专业中(社会学和社会保障),如果某个专业生源不足可以进行不同专业间的调剂,申请调剂的考生初试成绩要达到原报考专业(调出专业)复试分数线,同时达到调剂招生专业(调入专业)复试分数线。
4. 考生的复试资格(初试成绩分数线)
   
参加复试的学生初试分数基本要求

专业名称

计划数

推免生人数

统考计划数

政治

外国语

业务一

业务二

总分

社会学类

17

10

7

60

50

90

90

360

社会保障

8

4

4

60

50

90

90

370

社会工作(专业学位)

61

18

43

60

60

90

90

360

5. 考生的复试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未通过者、未经公示复试名单者,均不予复试。

四、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1)考核内容:听力理解的准确程度;语音及语言准确性;话语连贯性;语言流利程度。
    (2)考核方式:1)主考老师就考生的背景提问,考生做简要回答。2)考生听一段约2~3分钟的英文录音,然后就相关内容陈述个人观点。考核老师根据考生的回答情况当即打分。
2、专业笔试考核
(1)考试内容(科目):
    社会学、人类学、人口学、社会工作(学术型)专业:《社会学(人类学、人口学)理论、方法及其应用》;
    社会保障专业:《社会保障理论及其应用》;
    社会工作(专业型)专业:《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
(2)考试方式:闭卷笔试,时间1小时。
3. 专业面试综合考核
    (1)考核内容: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对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工作(包括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人文素养;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及其它等综合素质。
    (2)考核方式:回答自己抽签抽到的问题,回答老师随机提问的问题。
4.能绩考核(能绩加分):
    能绩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参见附件二。考生报到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受理能绩考核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4上午8:00。
5.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考核
(1)考试科目
    社会学、人类学、人口学专业:A、社会心理学;B、国外社会学(人类学、人口学)理论。
    社会保障专业:A、社会管理学;B、劳动经济学。
    社会工作专业:A、社会工作概论;B、社会工作实务。
(2)考试方式:闭卷笔试,时间3小时。
    加试科目每门课试卷满分100分,60分及格。加试不及格者不能参加复试阶段的后续考试。

五、复试审核和录取
1. 成绩计算及审核:
    总成绩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另加能绩考核奖励成绩。
    复试成绩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占20%;专业笔试成绩占4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占40%。
    入学考试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5*60% + 复试成绩(不含能绩成绩)*40% + 能绩成绩
    由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计算考生总成绩;由招生监察小组负责复核考生总成绩。
2. 录取原则和方式
    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考生和导师的双向选择,顺序录取。如果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能绩成绩分高者优先;如果能绩成绩仍并列,初试英语成绩高者优先。
    参加“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个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校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到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受理加分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4上午8:00。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予录取
    经审查发现不符合复试资格者;
    复试中有舞弊或弄虚作假行为者;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有明显缺陷,考核不合格者;
    体检结果不合格者;
    同等学历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即低于60分);
    依考生和导师的双向选择未达成一致,考生不同意变更导师者。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

六、工作进程和时间安排
1.3月9日,复试工作细则公示,考生复试资格名单公示。
2.3月12日,参加复试的教师、工作人员培训。
3.3月13日8:00~18:00,考生在东七楼三楼315社会学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报到;报到手续办完后可在系机房进行心理测试,或按附件三说明进行心理测试,并按规定到校医院参加体检。
报到时考生须交以下材料(查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1)准考证;
    (2)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专科生及本科结业生必须提供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含一门外语成绩);
    (3)有效身份证件;
    (4)一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5)复试费100元、体检费35元(体检费体检时交医院);
    (6)能绩考核材料。
    (7)研究生复试政审表(见附件一)。
    (8)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提供加分相关证明材料。
4.3月13日晚上19:30,东七楼五楼501教室,全体复试考生会议,由系主管研究生培养的领导介绍有关复试、录取、奖学金设置等事项的原则、办法、要求。会后考生进行复试顺序抽签,填报导师志愿。
5.3月14日:
     上午8:00~9:00:专业笔试;9:30~12:00:英语面试、专业面试。
     下午14:00~18:00:英语面试、专业面试。
     晚上:19:00~21:30:专业面试。
     复试地点:华中科技大学东九楼A座415、416、417。
6.3月14日:同等学力人员加试
     上午(9:00~12:00):闭卷笔试。
     下午(14:00~17:00):闭卷笔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专业课,具体地点由教务秘书通知。
     3月15~16日,老师阅卷,评分、统分、按专业按成绩排序。
7.确定录取名单之后,录取结果在东七楼三楼公告栏和社会学系网页公示10个工作日。申诉电话:(027-87543252)
8.公示期满后,导师、学生与学校签订《录取协议书》。

七、其他 
    本细则由社会学系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考生如果对上述事项不清楚,请电话问询(027-87543252)。

                                                      社会学系
                                                   2015年3月7日

附件二、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硕士研究生复试能绩考核加分细则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1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获奖者可按获奖等级分别奖励1-3

2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3

国际大专辩论赛(中国区)

4

中国大学生公共关系策划大赛

获奖者可按获奖等级分别奖励1-2

5

全球华语大学生影视奖

6

全国大学生(文科)计算机设计大赛

7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奖励0.5分,三级奖励1.5分,四级奖励2分;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初级奖励0.5分,中级奖励1.5分,高级奖励2分。此两项奖励取高分,不累加

8

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9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9-15序号所列竞赛获奖者:均按获奖等级分别奖励0.5-1.5分;即各项竞赛中获最高奖项奖励1.5分,其次奖励1分,再次奖励0.5分;各项目奖励均取高分,不累加

10

海峡两岸全国口译大赛

11

外研社杯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

12

外研社杯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

13

中国模拟联合国大会

14

北京大学模拟联合国大会

15

21世纪杯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

16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口语考试

A级以上证书者可奖励0.5

17

国家级或国际级体育类竞赛

可按获奖级别分别奖励0.5-2

18

国家级或国际级文艺类比赛

19

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获奖者可按获奖级别分别奖励0.5—2

20

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21

省大学生运动会及省级体育竞赛

获奖者可按获奖等级分别奖励0.5--1

22

省级文艺活动比赛

23

获专利

发明专利获得者可奖励1,实用新型专利获得者可奖励0.5,专利项目须经院系认定,奖励数目不超过三项

24

发表学术文章

第一作者发表的:CSSCI期刊(含扩展版)每篇奖励0.5分,D类每篇奖励1分,B类每篇奖励1.5分,A类每篇奖励2分;论文奖励加分不超过三篇。

文章须经我系根据学校规定予以认定;国内刊物须正式发表,国外刊物可以录用通知为准。

25

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省青年五四奖章称号

2

25-28序号所列荣誉称号获得者:其各项荣誉称号奖励分同年度取高分,不累加。

26

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校青年五四奖章称号

1.5

27

省优秀共青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称号、校三好学生标兵

1

28

校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学习特优生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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